阿嬷男友超变态 趁7岁的她熟睡偷摸「妹妹」!瞎掰:手麻
7岁女童惨遭阿嬷的男友强制猥亵得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与女子欢欢(化名)是情侣,2020年某日晚间,在小萱的住处,阿国趁欢欢的7岁孙女小萱(化名)熟睡在他与欢欢的中间时,偷偷将手伸进小萱的内裤,抚摸她的性器,予以强制猥亵得逞。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 阿公(指阿国)把手伸进去内裤里面摸她的下面,那时候她是穿长裤睡觉,「阿公的手伸进去到尿尿的地方,手指头有动来动去。」
阿国辩称,小萱很调皮,会乱讲话,他并没有摸小萱的性器,当天是小萱睡他与欢欢中间,当时他因为「手麻」,小萱又压到他的手,才会碰到她,当下只是把手抽出来,没有故意猥亵。
法官认,案发时小萱年仅7岁多,检方侦查时,也才年仅9岁,尚属年幼,其智识、思考能力均不若成年人般成熟、完整,倘非其亲身经历之事,绝对难以完整陈述事件发生的经过,更遑论借此诬陷阿国,足认其证述应属实在。
法官检视,阿国传给小萱的LINE对话纪录,阿国:「什么意思,就是说,阿公爱你,从今以后就是爱你,不要去碰妈妈(指小萱的阿嬷)」…「那这样子的话,改天阿公万一碰到你的大腿,你就不要呱呱叫」、「那你是我的宝贝吗」、「你不给我当我的女朋友。晚上我都开始抱妈妈了」。
法官审酌,阿国触摸小萱性器之行为,违反其意愿,足使小萱性自主决定意愿受妨害,且小萱为未满14岁之女子,阿国所为是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刑法第224条之强制猥亵罪,应论以加重强制猥亵罪。
法官考量,阿国曾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判处有期徒刑10年确定,入监执行后,因缩刑期满假释出监另犯公共危险罪,执行完毕出监。5年内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核属累犯。阿国犯后矢口否认犯行,且未与小萱达成和解。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加重强制猥亵罪,累犯,处有期徒刑7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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