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遭泼漆 街友怒拿利剪刺颈报复遭判12年定谳
程男不满爱犬遭泼漆,持剪刀刺死周男,遭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献。(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程姓男子饲养的二只流浪狗遭周姓男子泼漆,气得持剪刀找对方理论,盛怒之下刺死对方;一审新北地院依杀人罪判程男18年徒刑,二审高等法院认为程男没有杀人故意,属突发事件,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12年,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程男饲养的2只流浪狗2018年10月17日晚间11时许,在新北市三重区龙门停车场睡觉,突遭周男无故泼漆,程男发现后怀恨在心,先替狗儿剪毛清理后,再持剪毛的剪刀前往找周男理论,盛怒之下猛刺周男三刀,其中一刀刺中后颈动脉,导致周男大量出血,送医不治。
新北院依杀人罪判程男18年徒刑,高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后,发现程男行凶时间仅5秒钟,周男在马路上被刺3下后,吓得逃往人行道上,程男并未追刺,而是停在原地与周男对望一阵子,随后就离开,因此认为他主观上没有杀人犯意。
合议庭审酌程男有多项前案纪录、国中毕业、独身,自陈任清洁工,居无定所,犯行对死者家属造成无可弥补损害,犯后否认犯行、饰词狡卸,但考量本案死者泼漆挑衅在先,依伤害致死罪判周男12年徒刑,最高院判驳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