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监察+仲裁”沙龙为企业用工答疑解惑
“要保证依法规范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准确理解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二是解除理由必须明确具体,三是解除事由必须有证据佐证,四是规章制度制定必须经民主程序,五是单方解除必须事先通知工会。”安徽晨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安庆市怀宁县政协常委张永智介绍说。
为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升规范用工管理水平,合理防范法律风险,减少劳资纠纷,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怀宁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怀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走进安徽省富士龙木业制品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劳动法案例解析沙龙活动。来自该县园区的11家重点用工企业的人事经理及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
整场活动分为两部分,在分享环节,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和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分享了关于企业常见的人员调岗变动、员工离职后工资支付等常见的劳资纠纷案例,详细解读了法律法规条款,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用工中的法律风险点,以便建立更和谐的劳资关系。在现场交流环节,该县人社局工伤股工作人员、仲裁员、监察员、执业律师分别回答了11家企业代表现场提出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活动非常有价值,非常感谢人社局为我们企业现场分享了实际案例和解析技巧,既有理论深度、精度,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起到了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水平和预防用工风险的能力。”来自安庆市芊芊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何春媚深有感触地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整合各行业资源,持续推出更多类型的沙龙活动,进一步把‘监察+仲裁’沙龙活动走深走实、强化服务,争做企业的‘服务员’,积极同企业接触交往,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注入强劲动能。”怀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黄廷舟表示。(钱续坤 张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