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安徽美女喝水后头晕,被校长带酒店侵犯,报警却扯出案中案

常言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人满则骄。”任何事情发展到了一个极端,势必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人同样也是如此,一旦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定然滋生恶念,进而一步步走向灭亡。

正如2020年的这起典型案件,安徽一美女喝水后头晕,被校长带酒店侵害,报警却扯出了案中案。显然,这个罪魁祸首校长,表面是是个高尚之人,从事着育人子弟的神圣事业,实则却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禽兽。

来自安徽的小丽是个活泼开朗的美女,2020年4月的时候,小丽跟许多年轻人一样在网上通过一款求职软件寻找文职工作,筛选了许久,小丽其中的一个来自培训学校的招聘信息吸引。

“朝九晚六,每周双休,底薪7000起”

这对于小丽而言,显然是个巨大的诱惑,况且公司显示的还是一个培训机构,对此充满期待的小丽随即便投了一份简历,并在对方通知面试时间之后,小丽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达了现场。

整个流程都十分严谨,先是进行登记,然后面试,面试官所提出的问题也是极为专业,这让小丽更加对这个培训机构充满了信任,得知自己面试通过之后,小丽开始憧憬自己以后每月底薪7千的生活。

可就在这时,培训机构的校长方某突然主动找上了她,并以面谈薪资和相关工作事宜为由,让小丽到自己的办公室。

小丽本身也没有什么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再加上此前走得一些流程,以及被邀请到校长办公室后,方某确实是十分严谨的叮嘱工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所以根本就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的小丽,在方某接连说了近一个小时后,感到口渴的小丽顺手就接过了方某所递过来的水杯,并将里面的水一饮而尽。

也正是如此,当方某提出要与她去熟悉工作场景时,小丽喝完水后感到了一阵头晕,很快就站立不稳,只好被方某搀扶着走。双眼迷离见,小丽最后的印象就是方某将自己带到了一处酒店房间,而后,小丽彻底失去了意识。

直到小丽醒来发现自己不着衣物躺在床上时,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校长方某带到了酒店QF,可当他崩溃之际选择了报警之后,却扯出了案中案。

小丽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在此之外,经过警方的调查,一个姓何的女士同样也是有与小丽一样的遭遇。

原来,在小丽拨打了报警电话之后,警方将方某抓获,并随之对其案底进行调查,发现他在7月份的时候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当时出于其家人对何女士名声的维护,所以并未将事实告知给警方,而是在小丽拨打了报警电话之后,何女士的真相这才水落石出。

方某之所以因为打架进了警局,就是因为方某对何女士实施不轨之后,何女士的男友随之赶来与方某大吵了一架。当时的方某处于下风,于是不久后,方某又找来了自己的哥哥,就这样,由于两方都不愿先低头,就闹到了警局。

更离谱的是,因为小丽的这次报警,出于工作需要,警方需要对其家人进行相关有利于案件破获的问询,也不知道从哪里听到消息的方某的前提突然找了过来,对警方表示,自己当初也是这样被他得逞,考虑到自己的名声,那时的自己又什么都不懂,怀孕之后这才知道酿成大祸,所以只好与方某匆匆结婚。

显然,方某的种种行为,已经涉嫌了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法条上可以明确看出一点,强奸行为是要以违背妇女的主观意志为前提的,但违背妇女意志一般又是要以妇女反抗为根据的。不过,需要注意的,身体搏斗并不能作为认定反抗的唯一标准。

像方某的中主观上存在非法侵害他人的故意,而后又利用药物麻醉的方法,让被害人处于无法反抗的特殊情节,从而成功得逞。虽然被害人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前提,但同样也是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识,构成了强奸罪。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考虑到方某认罪态度诚恳,而后又将自己的犯罪经历如实招供,配合整个案件的调查,因此构成呢个强奸罪的方某,最终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害人之心不可有,犯人之心不可无。方某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毁掉了自己的美好前景,甚至家庭也可能就此破裂;而小丽也因为一时的不慎,成了大半生的梦魇。整个案件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好无损的走出来。

(注:《案例 安徽美女喝水后头晕,被校长带酒店侵犯,报警却扯出案中案》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