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北京一女子的悲惨遭遇

《孟子》曾言: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意思就是修身养性的最好办法就是将自身欲望进行控制,如果不能将欲望加以掌控,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导致自身善意的缺失从而做出一些让人厌恶的事情来,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

这些话并非是毫无道理的胡编乱造,在北京就曾有一个男子因为放纵了自己内心的欲望从而对自己的丈母娘进行侵犯,更让人震惊的是该男子对丈母娘接连侵犯了两次,简直是禽兽不如。案例 北京一女子熟睡时惨遭女婿入室强占,孙子睡一旁竟浑然不觉

胡达出生于河北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之中,在其14岁的时候父母便因为车祸而双双身亡,只留下了胡达孤身一人和天价赔偿金。14岁的年纪正是性格和品性养成的关键时期,可没了父母的胡达却也因此不受管教。

在之后的日子里胡达拿着这些赔偿金直接从学校里辍学了,整天就是花天酒地,风花雪月,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之中。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虽然还是个未成年人但16岁的时候胡达就已经和异性发生过关系了。第一次的经历让胡达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等胡达到了20岁的时候因为成日的挥霍,父母车祸的赔偿金已经是全部被其花完了,胡达的生活水平也一下子从天上人间变成了普通人的生活水平,甚至比普通人都还不如,毕竟普通人还可以靠劳动养活自己,但胡达却什么也不会。

1990年为了谋生,22岁的胡达北上来到了北京城,很快就在这里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也正是因为这份保安的工作让其认识了业主小丽,两人年龄相仿又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因此很快就坠入了爱河。

年底小丽将男友胡达带回了家中见父母,彼时的小丽才21岁,其母亲杨洁也只有40岁。而胡达在看到杨洁的第一眼就惊呆了,本以为小丽长得就够漂亮了,没想到其母亲杨洁却是更有胜之而无不及,相比于还有几分稚嫩气息在身上的小丽,杨洁则是成熟知性的代表。

而14岁就没有母亲的胡达对于成熟女性则有着莫名的痴迷,因此当天的晚宴尽管胡达名义上是以小丽男友的身份见的杨洁,可在饭间胡达却多次对杨洁进行偷瞄。

而杨洁夫妇虽然对于胡达的条件不是很满意,但他们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喜欢胡达他们两口子也没办法,最终还是同意了两人的婚事,唯一的条件就是让胡达入赘住到自己家中来。

就这样一家四口住到了一起。彼时小丽的父亲张豫也只有50出头,虽然比不上年轻时候那般争强好胜了,但也依旧担任着一家企业的中层管理,是个拼命三郎,经常要出差工作。因此家中经常只有三人,而杨洁性格又比较大大咧咧,有时候在穿着打扮方面也没有那么注意,经常穿着一条修身的长裙在家中,看得胡达是龇牙咧嘴。

1993年4月16日胡达因为公司临时放假而回到了家中,此时妻子小丽和岳父张豫都不在家,而回家打开房门的胡达第一眼就看到了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丈母娘杨洁,如往常一般其依旧穿着一条修身长裙,身材尽显无疑,而看到这一幕的胡达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邪念冲上前对杨洁进行了侵犯。

当年胡达被以QJ罪进行起诉,法院依法判处了胡达7年有期徒刑。就这样年仅25岁的胡达入了狱,后因表现良好有所减刑其在牢狱中也度过了整整4年。

出狱后的胡达自知没脸见人因此就想要带着妻子小丽搬离丈母娘家,自己去外面租房住。但杨洁却极力阻止,称自己丈夫已经去世了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房子也感到害怕,其认为杨达经过服刑已经改过自新了,愿意再给胡达一个机会。也正是因为杨洁的劝说,小丽才没有和胡大离婚。

相比于胡达的羞愧难当,丈母娘杨洁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干嘛干嘛,只是不在客厅中穿一些显露身材的服装了。

2000年妻子小丽怀孕,不久后生下了一个孩子。丈母娘杨洁看到这个孩子很是开心,终于当了奶奶的杨洁每天都要带着孩子入睡。反而是妻子小丽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对于夫妻之间的那些事就不怎么感兴趣了,就算是在胡达的强烈要求之下也往往只是敷衍了事。

久而久之胡达就对小丽有所不满,其内心的欲望又没得到释放,自然是每天都对着小丽苦苦纠缠,而小丽却不管不顾,甚至主动申请了加班,为的就是避免胡达的纠缠。

一下子家中又只有胡达和丈母娘杨洁以及不满一岁的孩子在家中了,为了避免尴尬杨洁能不出房间就不出房间,尽量避免在小丽不在家的情况下和胡达单独相处。

2001年8月份正是北京天气最热的时候,而刚好家中的空调又坏了,为了散热平时都是关着门睡觉的杨洁只好打开房门睡觉。当晚不知道是天气原因还是自身心理原因,反正胡达就是感到燥热不已,凌晨两点多还没有睡着的胡达只能起床到客厅里溜达。

在路过杨洁房间之时,胡达不经意的往里面一瞅却看到了杨洁穿着凉快的在睡觉,也正是这一眼让胡达感到燥热加倍,其心中邪念又起。

随后胡达溜到丈母娘杨洁床上再次对其进行侵犯,在其床的边上就是熟睡的孩子。而杨洁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直到第二天一早感觉浑身酸痛的杨洁看到下半身的痕迹才知道自己被侵犯了。

于是杨洁报警,警方随即对胡达进行了逮捕。

事后胡达被以QJ罪进行起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对其进行侵犯,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本案中,胡达属于累犯,加上侵犯对象是自己的丈母娘,已经突破了人伦底线,因此最终法院判处胡达15年有期徒刑。

(《案例 北京一女子熟睡时惨遭女婿入室强占,孙子睡一旁竟浑然不觉》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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