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黑龙江“淫魔”温锋:趁妙龄女熟睡下手,两年祸害33名女子
笛福说过“只要有可能,人人都会成为暴君,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本性”人兼备人性、兽性,若是放纵浅薄的欲望,只会滋生更多的犯罪;黑龙江“淫魔”温锋这一生就是最好的写照。
当人们得知温锋就是祸害33名留守妇女的人时,一个个都显得非常惊讶,在村民印象中,温锋虽然有一些前科,但品性“不坏”,性格内向,为人热心肠,干得一手好农活;然而他们了解的只是温锋的其中一面。
温锋,1971年出生于农村,初中学历,由于好吃懒做,在外打工期间一直没赚到什么钱,还染上了看“录像带”的恶习,刺激的画面总是让他胡思乱想,他最终将魔爪伸向年仅13岁的小女孩,温锋也因此被判有期徒刑3年。
1994年,温锋刑满释放,因为有QJ前科,能接受他的人很少,他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能返回农村;这三年,温锋犯罪劳改的消息早就传开了,村民人人自危,叮嘱自家小孩不准靠近温锋。
自那以后,温锋一改“恶习”,每天早出晚归在田地里面忙碌,种了一大片好庄稼,有时还会帮着邻居干农活;温锋的辛勤劳作得到了村民认可,人们也都放下的戒备之心,甚至还帮着介绍对象。
宁静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2002年。
2002年8月凌晨1时,64岁的王某某正在熟睡,她突然感觉呼吸不畅,呼吸愈发困难;她猛地惊醒,睁开睡眼一看,一个黑影压在她身上,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另外一只手拉扯着被褥。
王某某被吓坏了,当她开始挣扎,黑影又威胁她说:你敢乱喊乱叫我就杀了你、再杀了你儿子。
王某某的丈夫早些年因病去世,儿子又患有残疾,孤儿寡母靠着田地里面的收入和低保维持着生活,她都已经是深埋黄土半截的人,就算她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儿子;为了保护儿子,王某某忍辱负重,只能任由其施为。
男子走后,王某某也考虑过报警,但又觉得丢人,也怕男子回来报复,她什么都没说……十天后,男人再次偷偷潜入房间,又一次实施了犯罪……第三次则是在三天后,64岁的王某某痛苦不已,若不是放不下儿子,她或许已经自杀了。
自2002年以后,黑龙江某村传出了一些流言蜚语,说周边村子出了一名采花大盗,一到晚上就会趁着妇女们熟睡时下手,已有多人遭祸害;由于没人报警,这些都只是“传闻”,然而夜幕降临后,家家户户都紧闭门窗,提防着采花大盗。
2004年7月10日晚上9时,25岁的女子邓某下班回家,邓某的家在村子另外一头,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当她走近玉米地时,一个黑影突然冲了出来一把将其抱住,强行拖进玉米地。
邓某大脑一片空白,手脚并用拼命的反抗,并大声呼救;男子怕引来其他人,只好放弃继续犯罪;邓某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虽然没有遭到QJ,但也怕别有用心的人说闲话,她也没有报警。
那么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落网的呢,抓捕过程也很巧合。
2004年8月某一天,唐丽早早的起床准备工作,唐丽的丈夫在外打工,她留守农村照顾一家老小,为了补贴家用,她帮人管理鱼塘;然而她却发现有人偷偷垂钓,她本想去警告几句,然而这一看却把她吓了一大跳。
垂钓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个月前闯入家中QJ她的人,他怎么会来这里?
唐丽一直不敢报警,没想到他却找上了门,唐丽怕男子再次QJ她,她向雇主谎称有小偷,在他人的帮助下男子被送到了当地公安局,在警方的耐心劝说下,唐丽这才说出了实情,警方展开调查后,一个更加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
从2002年至2004年8月,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一共发生了33起QJ案,QJ已遂19人,未遂14起,年龄最大竟然高达75岁。
而犯下这起罪行的人正是村民眼中的“热心肠”温锋。
根据温锋交代,他会提前观察被害人,以帮忙干农活、借用东西为借口先到被害人家中踩点,当他了解到被害人一个人在家,就会对其下手,他会一直等到半夜,等他们熟睡之后溜入房间实施犯罪。
一旦被害人强烈反抗,他就放弃犯罪,只抢走一些财物;有时在路上遇到落单的被害人,也会下手,只要对方反抗不激烈,他都会实施犯罪,对于“听话”的被害人,他会多次前往实施犯罪。
由于农村地区守旧观念较强,遭受祸害的被害人怕丢脸、怕影响婚姻,还往往不被亲友理解,她们只能默默忍受这种痛苦,若是她们能摒弃旧观念,尽早报警,或许就不会酿成多起悲剧。
温锋的行为构成QJ罪、抢劫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温锋在短短两年内,实施33起犯罪,其动机卑劣,恶性大,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深,经法院审理认定温锋QJ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温锋有过QJ罪作案前科,虽然一改“恶习”成为村民眼中的热心肠,但他只是在隐藏自己的本性,当欲望难以扼制时,犯罪便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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