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走部队7990元洗衣机 金防部前少将参谋长毫无悔意惨了

金门地院日前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侵占公用财物罪,判处前陆军金门防卫指挥部林姓少将参谋长有期徒刑拾12年、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于家麒摄)

2018年间,前陆军金门防卫指挥部林姓少将参谋长,涉嫌将价值7990元的公用洗衣机寄回台南家中使用,为掩饰犯行,事后买了同款洗衣机放回营区,更于案件爆发后,请托友人协助圆谎,犯后更毫无悔意,金门地院日前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侵占公用财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拾12年、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12月,金防部后勤处将为官兵采购10台洗衣机,每台价值7990元,林姓少将指示将其中1台洗衣机置放在其参谋长办公室,待郑姓副参谋长自台湾返回金门后,再交予其使用。

郑姓副参谋长称暂无更换洗衣机意愿后,林姓少将便指示驾驶兵将洗衣机暂置在他办公室库房内,2018年1月4日,林姓少将将洗衣机寄送至其台南住处,供妻子使用。因将洗衣机寄回台湾事情传开,为遮掩犯行,同年6月,他自费8000元要下属买同款洗衣机运回营区,并叮嘱别被部队的人发现。

2019年10月新闻爆出后,林姓少将将寄回台南的洗衣机再运回金门,放置于不知情的友人工务所,并请托友人出具「洗衣机存放证明书」,注明该台洗衣机是「1年多前」交予对方使用,试图掩饰其侵占洗衣机犯行,但最后仍纸包不住火。

法官审酌林姓少将贪污所得为5万元以下,虽于犯后屡屡故作与实情不符之答辩,并有掩饰、协请他人圆谎,且须待查得明确事证后方愿就该部分坦承之情,但难认林姓少将侵占洗衣机当下之情节重大,因此仍依法条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痛批,林姓少将参谋长地位尊崇,却仍侵占7990元的公用洗衣机,并于犯后为掩饰犯行而故意购买相同型号洗衣机鱼目混珠,更于案件爆发后,请托友人协助圆谎,且自始均无悔意,依侵占公用财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3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