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行业混入大学公开招募 搭讪写黑板还自录裁定不罚

有八大人士混入北部知名私大校园进行招募。(校园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丁姓等5名男子2024年进入世新大学传播大楼教室,在白板写「初入八大」招募女学生进八大行业,警方认为「校园神圣不可侵犯」,岂可让八大行业肆无忌惮进入校园征才、寻人,主张应惩罚被移送人,但台北地方法院认为,5人没有造成大学校方、教师、学生就研究、教学或其他活动的妨碍,难谓有侵害校园安宁秩序或危害之虞。裁定不罚确定。

丁男等5人在2024年4月23日11点43分到世新大学教室白板上书写「初入八大」等字句,复留下社群软体Instagram帐号于其上,并将于教室内拍摄之影片上传于社群软体,另于校园内与学生谈话,并搭载女同学1名离开校园。

北院法官认为,5人行为均未有喧哗、吵闹、使用暴力而影响校园安宁秩序、造成混乱等情,亦无妨害学生听讲或使用教室之举,其等于大学中征才或拍摄影片发布于社群软体均难认有使校园安宁秩序难以维持或回复之情况,与社会秩序维护法之构成要件不相符,裁定不罚。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提抗告主张,社会秩序维护法之保护法益,在于场域之安宁秩序不受侵害,「八大」特定行业未经校方许可进入校园征才而借端滋扰,因认被移送5人该当社会秩序维护法「借端滋扰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请求撤销原裁定,另为适法裁定。

北院合议庭认为,世新大学本属公开校园,除校方特别管制外,本得自由进出,且移送人之行为与公开校园不时可以遇见之各类社会、宗教团体或各式社团在校园内或教室白板上征求连署、寻求认同、传布特定理念、招募成员的本质不具有差异,裁定驳回抗告,不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