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道当运动场!男国1跑跳出拳砸车窗 恐吞4罪

国道1号北向189公里台中路段,1月25日凌晨发生行车纠纷,1名自小客车男驾驶将1辆大车拦下,且出拳砸挡风玻璃,站在身旁女子连忙劝阻。(摘自社会事新闻影音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队刑事组小队长赖信全指出,全案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等罪将谢嫌移送法办。(国道第三公路警察大队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国道1号北向189公里台中路段,1月25日凌晨发生行车纠纷,1名自小客车男驾驶将1辆大车拦下,且出拳砸挡风玻璃,站在身旁女子连忙劝阻,民众将影片上传社群网站,引起网友热议;国道警方今天表示,全案已追缉谢姓男子到案,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等罪移送法办。

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队刑事组小队长赖信全指出,有关民众至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发布贴文称,于1月25日01时47分于国道1号北向189公里处,驾驶大型车遭1部自小客车拦车阻挡于内侧车道并下车徒手毁损车辆案,案发后警方锲而不舍追缉犯嫌。

赖信全表示,经警方调阅国道相关监视器影像及被害人行车记录器清查,掌握涉案对象车辆及犯嫌特征,锁定28岁谢姓犯嫌涉案重大,且因妨害自由案遭通缉在逃,于涉犯本案后频繁变更住处,经本大队数日跟监及埋伏,于1月31日晚间在台中市乌日区某大楼,追缉谢嫌归案。

赖信全指出,谢姓犯嫌到案后称一时冲动犯案,警查谢以蛇行、骤然减速等危险驾车阻挡4部大型车行车并持物毁损其中1台车辆,此番恶行严重影响用路人安全并公然挑衅公权力。

赖信全说,警方为维护社会大众行驶高速公路之安全,除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4款举发外,另依《刑法》第185条公共危险罪、第304条妨害自由罪、第354条毁弃损坏罪及妨害自由通缉等罪嫌,将谢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警方呼吁国道辖线属于封闭式道路型态,全线建置完整监视录影系统,凡走过必留下痕迹,绝不容许有犯罪行为发生;同时呼吁民众发现可疑人或车辆,务必拨打1968通报国道公路警察或110报案前往处理,协助预防犯罪,共同维护国道辖线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