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国道离奇摔出车外惨死 小黄运将落跑下场惨
廖姓计程车司机2019年载送吴姓女乘客前往医院,途中行经高速公路时,吴女不明原因跌出车外,廖男迳自驾车离开,吴女受重伤致死,最高法院判刑7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廖姓计程车司机2019年载送吴姓女乘客前往医院,途中行经高速公路时,吴女不明原因跌出车外,廖男迳自驾车离开,吴女受重伤致死,最高法院驳回廖的上诉,依违背契约而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7月定谳,须入狱服刑。
2019年3月4日晚上6点多,廖男搭载吴女前往桃园市杨梅区的医院,行经国道1号公路南向67.1至67.2公里间外侧车道时,吴女因不明原因跌出车外而倒卧、横躺于外侧车道与路肩中间,因此受有右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硬脑膜上血肿、左侧硬脑膜下血肿。
廖男迳自驾车离开,并未对吴女为即时救护或送医救治等生存所必要之扶助或保护,也未报警处理,行驶于廖男后方的自用小客车李姓驾驶发现倒卧于该处的吴女,立即报警处理,经救护人员将吴送往医院急救,14日因头部外伤并颅骨骨折及颅内出血死亡。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将廖男依违背义务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廖男的遗弃之手段可议而具有相当之恶性,且触犯违背契约而遗弃罪,属于法定本刑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一审仅量处有期徒刑6月,实属过轻。
高院考量廖男对乘客依契约负有扶助、保护义务,却对无自救力之人,犹迳自驾车离开,并未对被害人为即时救护或送医救治等生存所必要之扶助或保护,亦未报警处理,其行为殊值非难,犯后否认犯行,判刑7月,廖提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