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韩有前例!他批基隆不如高雄? 剔除罢梁查询单未回函者:违法!

▲基隆市长谢国梁遭公民团体提案罢免,国民党展开全力「固梁」行动。(图/赵少康脸书直播)

实习记者欧承翰/台北报导

公民团体连署罢免基隆市长谢国梁,日前传出市府寄出2.5万份查询单,拟剔除未回函者。对此,律师黄帝颖今(2日)表示,「这已公然违法」,若采取比罢韩更严苛的标准,即违反行政程序法第6条「行政自我拘束原则」,他也提出2点反制机制,可告发基隆市选委会图利罪,或是请中选会强力导正。

黄帝颖提到,报载基隆市选委会发出2.5万份信件查询罢免连署者,并拟剔除未回函者,「这已公然违法」,选委会办理罢免连署书认定,在高雄市选委会办理罢韩案已立下标准,除了回函表明不同意连署罢免者可剔除外,「未回函者不能当成无效剔除」。

黄帝颖批评,基隆市选委会扩大函查2.5万已属行政滥权,若采取比高雄选委会严苛标准,即违反行政程序法第6条「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法律不容许基隆人不如高雄人,全国罢免书认定标准应一致」,黄帝颖说,《行政程序法》第6条「行政行为,非有正当理由,不得为差别待遇」,这是行政法上「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黄帝颖表示,若是基隆市选委会违法,有2大反制机制,第一,「告发基隆选委会图利罪」,基隆市选委会如果剔除未回函者的连署书,就是明知违背法令(行政程序法第6条),图他人利益(谢国梁),基隆人可告发选委会委员图利罪,处5年以上徒刑;第二,「中选会应强力导正基隆市选委会,确保基隆公民权」,中选会是主管机关,若地方选委会违法滥权,造成「基隆人不如高雄人」的差别待遇,当然违反行政程序法第6条,则中选会责无旁贷,有义务确保基隆人公民权,应强力导正基隆市选委会的违法滥权。

▲拆梁行动。(图/翻摄自Facebook/山海公民拆梁行动 - 罢免谢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