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目山友武岭放置保特瓶「捡到送免费烟火」 太管处再开铡

▲民众于武岭停车场放置自制的宣传保特瓶,内藏纸条表示,捡到的人可获得免费烟火。(图/记者王兆麟翻摄,下同)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太鲁阁国家公园合欢山武岭停车场8月25日有民众放置免费烟火宣传纸条的宝特瓶,还拍摄影片上传社群媒体,太管处表示,将依规定裁处违规民众,罚锾新台币1,500元整。

太管处表示,事发后经保七总队第九大队调查后事证明确,该行为确已违反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7点规定「禁止于非指定地点丢弃宝特瓶」。

另外,今年7月间也有民众于太鲁阁国家公园合欢山区昆阳及武岭停车场违规燃放烟火、炊煮、乱停车等行为,违规民众共9位,太管处每人均处以罚锾新台币1,500元整。

暑假旅游旺季虽已近尾声,合欢山区违反国家公园法案件仍频传,民众轻狂行径让高山环境已抓狂!太管处再次深切呼吁,请民众确实遵守国家公园规范,做个有责任的登山者共同守护山林。

太管处罗列5点为近期常见违规事项,敬请民众多加注意,避免违反规定,太管处将联合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加强巡逻取缔,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一、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6点规定「禁止未经核准于指定以外之地区大声喧闹、营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营、搭设棚帐、播放或使用鸣器、操作遥控机具(线)等活动。」,违者处新台币1,500至3,000元罚锾。二、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7点规定「禁止于非指定地点丢弃宝特瓶、保麗龍、塑胶制品、金属制品、厨余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废弃物。」,违者处新台币1,500至3,000元罚锾。三、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8点规定「禁止于园区内燃放鞭炮、烟火、冥纸及其他危害公众安全之物品。」,违者处新台币1,500至3,000元罚锾。四、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9点规定「于园区内任意停车致影响交通」,违者处新台币600至2,400元罚锾。五、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事项第13点规定「携带宠物进入生态保护区、史迹保存区及特别景观区(公路沿线除外)」,违者处新台币600至2,400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