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民不办官 打假选择性执法
国民党立院团总召林为洲(前左)去年告发行政院长苏贞昌散布假讯息。(本报资料照片)
从上届总统大选开始,到去年的疫苗风波,以及莱猪争议等,政府每次说要打击「假讯息」,全台警调人员,就动起来查办人民的言论,火速移送法院裁罚,但立委告发苏贞昌,警方未传唤苏贞昌,就把案件甩锅给法官,导致违法移送遭不受理,也引发「选择性执法」的双标争议。
2019年10月13日,吴姓男子用他的脸书帐号,发文批评「民进党用NCC控制各大媒体功夫一流吧!连登革热疫情消息都不敢播报,还帮台南市政府隐匿疫情。要不是正义人士用LINE转PO我看,全国同胞都被蒙骗,真是可恶至极。」
警方立即传唤吴讯问后,认为他在网路的发言影响公共安宁,立即将他依违反社维法移送法院裁罚,2020年1月2月法官裁定免罚。去年卢姓女子在网路批评政府不愿购买某公司3000万剂疫苗,警方马上查办不到1个月就移送。
民众在网路发表对时事的看法,一旦被警方发现涉嫌违反社维法,立即收到传唤通知要求到警局说明,且被移送法院裁罚;但没有刑事豁免权的行政院长苏贞昌,警方接获立委告发,却连通知都未通知苏到案说明,是不敢传唤?还是不必传唤?
中正一分局把立委对苏的指控,原封不动移送台北地院,让法官看不去,特别在裁定书点出警方的「义务」,指出警察机关因警察人员发现、民众举报、行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违反社维法嫌疑者,应即开始调查。
法官说,这些规定,是宪法关于人民人身自由保障的精神,警方不得仅以举报人的指述及未经被移送人确认的证据资料,迳行移送法院裁定,转嫁由治安法庭承担,这样才不致于混淆法院公正超然的裁判角色,符合法治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