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在政大宿舍與出浴學生「對到眼」 偷窺慣犯罰6千
廖姓男子深更半夜在国立政治大学「自强十舍」窗外东张西望,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6000元;廖异议指出,建物窗户有百叶窗遮蔽,什么都没看到,台北地院根据被害人证述、廖不止一犯案,驳回异议确定。
警方移送说,廖姓男子2023年9月10日凌晨1时许在政大「自强十舍」外故意窥视他人卧室,被裁罚6000元。
廖声明异议说,案发当天他在政大附近与朋友聚餐,因有计划申请政大研究所在职专班,顺道参观校园;廖说,他不知案发地是教室?是研究室?因现场有灯光闪烁,基于好奇才探头察看,没有窥视别人隐私。
廖表示,因窗内百叶窗遮蔽,他没有看见任何人事物;百叶窗阻挡住一切,他什么都看不见,不应受罚。
被偷窥的学生前后3次到警局作证。学生称,他洗澡完从浴室里着浴巾出来,看到廖离窗户很近往房间内看,他一出浴室就与廖对到眼,廖后来蹲下,他感到害怕,跑去服务中心找保全。
法官认为,学生与廖没有瓜葛,没有理由诬指廖偷看,学生说与廖一度四目相接,廖的答辩是卸责之词。
法官调查,廖之前多次因在校园或别人租屋处窥视,遭他人提出刑事告诉,廖过去有相同行为被告的经验,却仍朝屋内窥探,廖辩称这次没有窥探,辩词不可采,廖受罚6000元罚锾于法并无不合,裁定驳回廖的异议声明。
国立政治大学。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