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郭台銘連署送米酒 淡水連署人員獲不起訴
江姓男子被控以送米酒换取连署书,替当时要选总统的郭台铭冲高连署,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士检认为,赠品价格廉价,显不足以动摇选民投票意向,日前把江男不起诉处分。
鸿海创办人郭台铭。美联社
中央选举委员会去年9月18日公告第16任总统、副总统选举被连署人名单;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于10月间于全台各地发动连署。
士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指出,江姓男子去年10月29日中午,于新北市淡水区连署站,以签署连署书可获得米酒1瓶、存钱筒1个、面纸1包及原子笔1支等赠品,作为冲高连署书数量诱因。
新北市警察局淡水警分局获报后查出,江男涉嫌将现金放在存钱筒内,对连署人以行求期约贿赂或交付贿赂等方式,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连署行贿罪,因此把江男送办。
检察官侦查时,黄姓证人证称,曾看见1名老妇人从存钱筒中拿出现金新台币200元,且只有他看见;另有宋姓、吕姓、廖姓3名证人证称,江男未餽赠金钱,以送米酒为主,其余赠品是搭配赠送或民众要求才会额外多送。
检察官认为,黄姓证人的消息来源、证词前后供述不一,难认江男涉犯连署行贿罪,且所赠送物品,依现今社会民生物价、生活水平,显不足以动摇选民投票意向,江男罪嫌不足,日前把江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