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被警告并列入异常名录

中新经纬8月30日电 民政部网站30日披露《关于向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调查,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存在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民政部对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将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天眼查App显示,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金5000万,位于北京市。业务范围是“关注弱势群体,倾力公益事业,履行企业公民责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法定代表人是陶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