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續查汪小菲涉搬移4幅畫案 今天傳汪小菲到庭
艺人「大S」徐熙媛与汪小菲离婚后,两人对簿公堂。汪小菲前年从原住所搬移4件高价值画作,大S提告汪涉犯损害债权。台北地检署认定,汪搬画目的为取回个人物品,今年1月处分不起诉。大S不服,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经审查后将案件发回北检续查。检方今传唤汪小菲到庭。
今年4月2日,检方曾以证人身分约谈「S妈」黄春梅到庭。当时黄春梅开庭1个多小时的侦讯庭后,面对媒体提问,她起先眉头深锁并无反应,后来她仅挥挥手,小声地说了几句话便与亲友搭车离去。
全案源于,2022年3月9日,汪小菲请司机至位于台北市住所将4件版画相关的高价值艺术品,搬移「S Hotel」等处;同年12月7日,大S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2023年1月17日,依台北地院执行命令,至S Hotel进行查封程序未果。
大S认为,汪小菲基于损害债权犯意,命司机搬移4件高价值艺术品,再于不详时间委由第三人隐匿画作,提告汪涉犯毁损债权。
检方调查,根据汪小菲与司机的对话截图所示,汪曾告知司机,将他的衣服鞋子寄回北京,画作无需寄回。检方认定,依常情,画作价值应高于私人衣物价值,汪仅要求寄衣物,足认汪搬移画作的行为,并非出于规避债务而隐匿,确实是为了取回个人物品,处分不起诉。
大S不服处分结果,向高检署声请再议。高检署审查后,将案件发回北检续查,全案侦办中。
汪小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