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新规:新建培育商业步行街最高可获资金支持400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全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4月3日,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征集2024年支持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商业步行街建设提升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指出,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综合评定,支持商业步行街更新提升,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奖励标准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商业步行街新建培育,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奖励标准不超过400万元。此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可再奖励300万元。

上述通知指出,按照《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商业步行街综合评分总得分需要95分及以上。此外,申报升级改造的项目应在街区环境、公共空间、景观小品等工程方面、或在拓展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优化停车等配套设施方面、或在建设智慧街区、智能安防等数字化方面有相关的改造提升且已完成。申报新建培育的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后建设完成并实现开街运营。同时,申报项目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街区经营稳定,商户入驻率不低于90%,持续经营时间3个月以上,客流量和销售额稳定增长,消费水平有显著提升。

项目申报审核事,需要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上报。由市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