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担保机构每年最高可获1500万元补助!四川出台新政支持“天府粮仓”建设

近日,四川省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级相关部门配套3个分项实施方案,构建起四川省“1+3”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

支持“天府粮仓”建设是3个分项实施方案之一,具体包含哪些举措?8月19日下午,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吹风会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答。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将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作为专项政策,意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四川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农业信贷担保补助。据介绍,四川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低费率涉农担保业务给予综合补助。担保机构若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100万元的粮食生产贷款担保,可获得3.5万元的财政补助;提供100万元的现代农业发展贷款担保,可获得2万元的补助。单家担保机构每年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财政补助,能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至少4.3亿—7.5亿的贷款担保。

二是实施银行贷款贴息,包括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据介绍,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流动资产贷款贴息最高1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最高200万元。

三是规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运行。据介绍,通过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建立以代偿分担机制为核心的省级补助政策,优化风险补偿金贷款流程、补偿程序、风险防控等环节。按照当前政策,若是“政银”合作模式,风险补偿金最多可为银行贷款分担50%的风险;若是“政银担”合作模式,风险补偿金可为银行贷款分担30%的风险、担保机构分担40%的风险、银行仅需承担30%的风险。

此外,在担保奖补方面,开展粮食生产经营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标准较现代农业发展贷款等担保业务提高了1.5个百分点;在贷款贴息方面,粮食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较其他产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提高了50个基点。风险补偿金方面,新政策鼓励各地优先将风险补偿金用于支持粮食贷款,确保粮食类信贷投放高于其他方面。

红星新闻记者 王俊峰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