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绿色建筑等公积金最高可多贷40万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意见稿》明确适用对象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据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要求,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

为此,公积金中心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对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均给予支持,且根据不同建筑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程度精细化支持力度。

支持使用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

支持使用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支持使用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限定贷款最高上浮额度。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办法还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可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能够说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页(照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住建委搭建数据共享渠道,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建筑类型信息的,依据数据信息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信息确定住房建筑情况的,将委托有关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后,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文/本报记者宋霞统筹/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