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对四名证券从业人员出具警示函:严查出借证券账户行为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针对王罡玄、陶嘉乐、韩旭、戴子锐四名证券从业人员存在违规出借证券账户的行为,正式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向这四人出具了警示函。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证券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告指出,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王罡玄、陶嘉乐、韩旭、戴子锐四人作为专业的证券从业人员,严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及此前实施的证监会令第133号)中关于证券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他们涉及违规出借个人证券账户,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行业自律规范,也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原则。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即第166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第133号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王罡玄、陶嘉乐、韩旭、戴子锐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举不仅是对他们个人违规行为的直接惩戒,也是向全行业发出的明确信号:证券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北京证监局强调,证券从业人员作为资本市场的关键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合规职责。任何损害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未来,北京证监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深化市场监管,不断提升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此次事件的公开处理,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也为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时刻保持合规意识,共同营造健康、稳定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