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766万罚款追不回 罚金50万以上欠缴大户有24人
▲警察临检。(图/资料照)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会警卫委员会上周审审查111年、112年警察局总决算,发现岁入决算的罚款执行率竟然只有19%,有高达3千多万继续保留、另有2千多万遭注销转为债权,也就是说有累积2千多万的罚单追讨不到。其中,罚款包括交通违规、取缔摊贩以及3、4级毒品罚款等;警方也发现,金额累积达50万元以上的欠缴大户有24人,以未依规定设摊居多,甚至还有民众办假离婚来躲市府追讨罚金。
警察局前年、去年总决算中的罚锾,111年岁入罚款转入数7468万多万,执行结果经审计处审定实现数仅1459多万,占转入数19%;其中,注销转债权的高达2766万7773元,继续保留的则有3242万2823元,引发市议员关注,认为执行率过低。
依规定,岁入应于依法取得债权凭证时、或已届满5年尚未执行而有注销之必要者,应查明催缴程序及是否已尽善良管理人应有注意,报经主管机关核转审计处审核,等审计处核定后,据以办理注销。取得债权凭证后,每年至少全面清理债权凭证1次债务人或其继承人财产、所得及纳税资料,凡查有可供执行之财产者,应即向执行法院声请再予强制执行。市议员秦慧珠认为,执行率只有19%说不过去,「该收回来的钱,连20%都不到,执行率太低了」,除了要订出办法提高执行率,而超过2766万的欠款注销转债权,根本就收不到市库。
议员杨植斗表示,罚单催收5年及以上,可以去行政执行处取得债权凭证,再报审计处,把这笔钱从预决算中注销,否则收不到的钱会愈列愈多。他认为,这不宜放在决算里,因为实际上就没收到这些钱,警察局依法注销满合理的。
杨植斗说,2766万不是小数目,因催收不到而变成呆帐,呼吁市府应该调查其中的欠款大户,是否有恶意脱产行为,否则实际上继续却吃香喝辣,警察局应尽最大努力把钱追回来。
警察局坦言,注销部分,大多是罚锾超过法定时效5年,注销后改为债权凭证,以罚单居多 。警局会计室表示,警察局每两个月会召开悬帐处理会议,针对应收未收或债权凭证部分,会定期追踪财产状况,一有财产就会执行。所以虽然只是帐上注销,取得债权凭证还是会持续清查追缴。
警察局坦言,注销部分,大多是罚锾超过法定时效5年,注销后改为债权凭证,以罚单居多 。警局会计室表示,警察局每两个月会召开悬帐处理会议,针对应收未收或债权凭证部分,会定期追踪财产状况,一有财产就会执行。所以虽然只是帐上注销,取得债权凭证还是会持续清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