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拒缴回频谱NCC先开罚怠金30万 3日内再不甩继续罚300万

记者苏晟彦/台北报导

台湾大哥大在合并案后,并未依照规定在 6 月 30日前缴回900MHz频段超额的10MHz频宽,对此,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10日召开例行记者会时指出,台湾大未履行附款及不符合网路设置计划,附款部分先处以怠金30万,另就不符网路设置计划则通知文到次日起3日内,若不更正将处300万罚锾,若继续不甩NCC通知,将会再次开罚。

▼台湾大哥大遭开罚30万。(图/记者李毓康摄)

NCC表示,台台案合并后,于1GHz以下出现超额频宽,原先要求在 6 月 30日前采自主缴回、交换或转让之方式改正,并经数发部核准,完成超额频宽之处理。对此,本案经数发部查复表示,尚未收到台湾大哥大为前述履行付款之申请,显见该公司届期仍未履行前开附款,依照行政规定法处以30万怠金,得以连续开罚,并请其于文到5日内履行附款,后续并将持续积极要求该公司履行相关法遵义务。

此外,NCC同时表示,台湾大哥大当时在合并案后,曾向该会提出营运计划及网路设置计划变更,并经核准在案。台湾大哥大在该会核准之网路设置计划,明定自 113 年 6 月 30日起 900MHz 使用 5MHzx2。据此,NCC持续以电波监测站监测及实地量测等方式,查测到台湾大基地台仍使用频宽段,与核定之计划不符。

NCC表示,设置公众电信网路之电信事业,其网路架构及性能应符合网路设置计划。故NCC决议依电信管理法第40条第3项规定,通知台湾大应于文到次日 3日内改正;如未依通知于期限内改正或继续使用,将再依电信管理法第75条 第3项第3款规定,处台湾大哥大新台币300万罚锾,并要求立即改正,届期若仍未改正,得按次处罚或废止审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