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园凉亭上演活春宫 路人撞见报警GG了
(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1名凌姓男子去年5月28日下午5时许与1名女性友人小美(化名)一同到朋友家喝酒餐叙,席间喝了1瓶高粱酒,晚上9点小美已醉到不省人事,凌男只好将她搀扶回家,到半路凌男一时性起,竟将小美扶到公园内凉亭对她性侵,过程被民众发现报警,凌男因此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年内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凌男与小美为认识数年的朋友,2人于2022年5月28日下午5时许,前往北市信义区共同朋友住处聚会、饮酒,小美因喝了不少已经喝醉。聚会9时结束后,凌男本来要步行送小美返家,却在半路,见小美已酒醉而意识不清、步履不稳,竟将她带至附近公园内凉亭,趁她不能且不知抗拒之际,脱去小美及自己的裤子,性侵得逞。被经过的民众发现报警当场被逮。
法官审酌,凌男与小美为多年朋友,长期相处和睦,案发时2人原系相约在友人住处聚会、饮酒,2人共饮用600cc之高粱酒,被告在此情境之催化下,出于冲动、为满足自身性欲之意而为本案犯行,在侦查中已向小美致歉,同时给付赔偿金,以弥补小美精神损害,取得谅解,小美因此撤告,因趁机性交、公然猥亵均非告诉乃论之罪,依乘机性交罪,判处凌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年内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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