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老树遭砍 环保团体批文化局作业黑箱

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一段附近种有数株老树,不过近日有建商为动工建案,1日内砍伐4株老树,引起在地居民以及树保团体不满,同时也痛批台北市文化局对于保护老树态度消极。(黄敬文摄)

台北市文山区木栅路一段附近种有数株老树,不过近日有建商为动工建案,1日内砍伐4株老树,引起在地居民以及树保团体不满,同时也痛批台北市文化局对于保护老树态度消极,不仅树保干事会审议黑箱,《树保自治条例》也无法落实;台北市文化局否认有黑箱作业,强调树木保护委员会大会及干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纪录均于文化局官网公开。

台北市木栅路一段238巷8号与12号间,现有超过10棵受保护老树,包括北市《树保自治条例》缘起的老樟树,去年11月护树市民递件申请保护8号院内数棵老树,但树保团体指控,8号的地主为建商,2月23日上午在数小时内砍伐至少4棵老树,其中2株正在申保,但还来不及补件即遭砍伐,害死老树。

筑树小丘护树工作室王小姐痛批, 文化局未依照《树保自治条例》执行权力,依法会勘及勒令停止砍树、怠忽请求警方协助公权力行使,且文化局作业黑箱,申请树木受保却未得回函未知结果,无时间对驳回案提出异议,要求文化局应「将老树申保即暂时列保入法」、「加列勒令停工权」并追究失职责任。

对此,文化局回应,2月23日获报该处树木遭砍伐后,即刻派员及树保委员会勘,就受保护树木现场勘查后发现,受保护树木青枫(编号4275、4276)树体未造成伤害;惟周边受保护树木芒果(编号4273、4274)周边受倒塌围墙砖块堆积,且影响生育栖地,造成有不明之痕迹,文化局将依规定裁罚。

文化局表示,《树保自治条例》未含括一般未达标之树木,此次民众关心遭砍伐之树木均未达受保护树木的标准,且已由树保干事会议充分讨论后决议为不认列,而陈情民众去年5月申请树龄鉴定,即于6月初邀集台北市树木保护委员会委员现勘了解,待资料齐备后即提报8月树保干事会审议,会议中就民众提报之20株树木比对空照图、树木大小等资料,决议认列11株,其产权分属私人及本府工务局新工处所权有,已依程序造册挂牌列管。

文化局指出,针对前次未获认列的非受保护树木,陈情民众在今年2月补充资料,重新申请认列,因所补充资料仍无法证明该树存续达50年,故仍维持去年8月树保干事会议决议不认列之判定。

文化局说,自治条例虽未有临时受保护树木机制,但受保护树采现地量测,如达标即刻为本市受保护树,而树木保护委员会大会及干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纪录均于本局官网公开,并无隐匿或黑箱作业可能,

文化局强调,公部门透过法令保护台北市的珍贵绿色资源,但受保护树木如生长定植于私人土地上,为私人产权并由所有权人管理维护,受树保自治条例的监督管控,必要时得进入公、私场所勘查,实践公权力,但如非属受保护树木,则公部门须尊重民众对私有财产之处分,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