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私幼教保员不当对待儿童 教育局:2人已离职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2名员工「对幼儿非属情节重大之不当对待行为」,北市教育局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规定,各开罚6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某教保中心日前爆发3名教保员对幼童不当对待,引发社会哗然,另一所知名私立幼儿园也惊传有2名女性教保员对幼童有不当对待行为。北市教育局5日回应,已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各开罚6万元、园区负责人也罚1.2万元,并解释依调查证据研判非属情节重大的案件,虽未命教保员停职,不过事发当时园方即请2人离职。
某私立幼儿园曾获教育局颁赠服务贡献幼儿园、园长也获服务绩优奖。
教育局表示,这间私幼案为第三方责任通报,性质为不当管教,调查结果认定2名教保员为「非属情节重大的体罚或管教行为,对幼生有造成心理伤害、损及人格尊严之虞」,故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开罚6万元,并未认定1-4年或终身不得担任教保服务人员。
教育局解释,依调查取得的证据研判非属情节重大的案件,故未命其停职,不过事发当时园方即请两人离职,并严正强调面对幼儿不当对待案件依法调查秉公处理。
根据教育局官网「台北市幼儿园公安际原物检查查核专区」公告,今年10月违反《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及《教保服务人员条例》相关规定处理,该私幼分别有吴姓和黄姓女子「对幼儿非属情节重大之不当对待行为」,教育局依《教保服务人员条例》规定,各开罚6万元、园区陈姓负责人则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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