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议会通过「大巨蛋办演唱会」建议案 要蒋万安尽速发函内政部

▲台北市议会大会处理大巨蛋办演唱会相关提案。(图/记者袁茵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会大会26日通过大巨蛋办演唱会建议案,建议北市府再次行文内政部,确认是否适用「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台北市体育局长王泓翔表示,北市府会依照议会决议,尽快发文给内政部。

台北市议会26日下午2时召开大会,处理国民党团对于大巨蛋办演唱会提案,「台北市大巨蛋举办非体育赛事是否适用『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27条』,请市府再次行文内政部函示确认。若不适用,则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规范」、「市府相关单位应朝向依内政部函示,并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无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大巨蛋如能举办演唱会等非体育活动,市府应积极要求远雄公司提高营收分润比例及认养松烟古迹维护」、「市府应严格把关大巨蛋营运绩效评分配比,以确保后续营运能杜绝人谋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审查意见包括「一、请市府尽速办理」、「二、请体育局与建管处依职权函文内政部,确认大巨蛋办理非体育赛事活动如何符合公安、消防相关程序下依法进行」、「三、未来大巨蛋举办演唱会等非体育赛事活动,远雄公司提高营运绩效后,不论是提高营收分润、认养松烟古迹维护或其他公益回馈等,请体育局再与远雄公司商议,加强对台北市的回馈。」

面对社民党台北市议员苗博雅昨要加注审查意见,台北市议会民众党团总召陈宥丞表示支持,并在符合公共安全、消防前提及市民期待的权益下提修正动议,针对审查意见增加第4点,不影响大巨蛋建照、使照注记效力应依循程序法令办理以外,若未来在注记变更同时,市府跟远雄应该要在首场非体育赛事活动前,办理跟远雄完成提高分润的协议。

而台北市议会民进党团干事长陈怡君也提修正动议,认为大巨蛋能否办演唱会,民进党团乐见其成,但公安不容忽视,法条跟使照注记更不该拿来做表决,因此要增列审查意见「大巨蛋使照注记变更,应循法定程序办理」。

由于根据议事程序规定,后提案先处理,因此议会先处理民进党团提案增列审查意见「大巨蛋使照注记变更,应循法定程序办理」,最终所有议员皆无意见,议长戴锡钦宣布通过并加注增列,送北市府研议办理。

对此,台北市体育局长王泓翔回应,北市府会依议会决议,尽快发文给内政部,确认106年函示是否与现在相同,后续也会请远雄依使照注记完成消防安全审查;未来若有单位向远雄提出举办演唱会申请,远雄须会同主办单位备妥活动规划及佐证资料,包含消防安全审查验证结果,送到台北市政府体育局,依「大型活动自治条例」召开跨局处会议审查,确保安全无虞,才会让活动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