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深夜街头「爆炸巨响」 竟然是8+9未成年搞事!
警方到场搜寻时发现人行道上有1异常物品,该物品外观有明显的燃爆痕迹。(民众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警方到场搜寻时发现人行道上有1异常物品,该物品外观有明显的燃爆痕迹。(民众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市北屯区柳阳东街和兴安路二段路口昨(18日)深夜近23时惊传爆炸巨响声,民众恐慌报警,经警方追查发现是2名未成年青少年开出租车疑似好奇将鞭炮放在罐子里点燃丢掷,警方讯后将以公危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警五分局松安派出所于昨夜晚间22时59分接获报案,指称北屯区柳阳东街和兴安路2段的交叉路口疑似有不明物体爆炸,警方获报后立即派遣警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并未发现电路爆炸,却在现场搜寻时,发现人行道上有1异常物品,该物品外观有明显的燃爆痕迹,幸无人员受伤或财物损失。
为厘清事件真相,警方请鉴识人员到现场仔细勘察,未发现开关、导火索、电线、钢钉等物品,初步排除为爆裂物,且由画面显示白烟及遗留黑色残迹研判,应为爆竹烟火类火药,已携回送刑事局鉴定。
另,调阅监视器影像发现1辆白色自小客车行经该处,副驾驶座乘客下车丢掷物品后,即有短暂燃烧画面。检视现场画面及分析出租车资料,警方立即锁定2名未成年高中生涉有重嫌,经专案小组追查2人到案,其中1名少年坦言因好奇,将鞭炮放在罐子里点燃丢掷,并无针对特定对象;驾驶座上另名少年则未下车,只是陪同前往,但仍有无照驾驶之嫌。
由于值520总统就职前夕,台中街头出现爆炸物引发社会关切,台中市警五分局强调,经查两名未成年嫌犯并无针对特定人、事,可排除为恐攻,讯后也依《刑法》公共危险罪将两人移少年法庭审理,并追究无照驾车及借供车辆予未成年人使用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