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艺中心董监事任期 艺文界呼吁应4年一任

台北市议会日前审查「台北表演艺术中心设置自治条例」草案,针对董监事任期,北市府主张应为4年一任,议员认为仅需2年一任,双方未达共识。图为北艺中心外观。(北艺中心提供)

延宕多时的台北表演艺术中心(以下简称北艺中心),预计2022年启用,台北市议会日前审查「台北表演艺术中心设置自治条例」草案,针对董监事任期,市府主张4年,议员认为仅需2年,双方未达共识,将于6日再审,引发艺文界讨论。

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董事长、北艺中心筹备委员朱宗庆表示,双方应要再沟通,考量北艺中心以世界级剧场为定位,「不管是节目规划安排、制作、观众培养,都是核心业务,就专业剧场的特性与发展需要,艺文生态培养、节目制作过程,都需要1到2年、甚至更长时间,2年任期并不符合北艺中心发展的定位需求。」

北艺中心总监王孟超表示,他理解议员考量,是比照台北流行音乐中心(以下简称北流中心)2年一任作法,「不过北艺中心未来有许多自制、国际共制节目,哪怕是引进国外现有节目,最快都要2年的时间,国际共制节目,大约需要3到4年,如果董事会一任只有2年,一换执行长都要跟着换,会变成每一任工作以接手上一任规划的内容为主,自己规划的节目,在实际执行时,又变成下一任的工作,在实务面会造成单位不稳定。」

王孟超表示,表演艺术的工作流程需要时间酝酿和洽谈,他举例,像是2006年由两厅院引进的音乐剧《歌剧魅影》,前后洽谈时间就花了4年,「这可说是国际惯例,一般而言,如果是欧洲地区的新制作,第一年在当地首演,第二年欧巡,第三年才到欧洲以外的地方演出,如果台湾要加入共制,第一年就得加入制作团,这是普遍的工作流程。」王孟超表示,目前国际惯例作法,4年一任是常态,盼北艺中心在正式开幕前,能有合用的制度。

前两厅院艺术总监平珩表示,目前国家两厅院与苗北艺文中心作法皆为4年一任,可供参考,「如果2年就换人,沟通和熟悉业务,都需要花额外时间,但才刚开始熟悉,又要离任了。普遍而言,4年一任的制度对单位执行业务而言,较为安定。」

表演艺术联盟理事长林佳锋表示,艺文经营与涵养需要长期累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了解艺术生态,2年换一次,很多政策无法延续。」

对此,台北市文化局长蔡宗雄表示,府方立场期许4年一任,会持续和议员沟通,同时不排除申请修改北流中心法令,「否则现任董事长黄韵玲刚上任,明年底又要开始准备遴选下一任,实在是太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