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第三届董事长公布 由企业人士担任

国表艺中心公布董事长。(资料照,李欣恬摄)

「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第三届董监事人选,文化部已依规定报请行政院核定,由企业家高志尚接任第三届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董事长。文化部长李永得表示,相信第三届董监事能在既有的营运基础上,持续擘划活络艺文,提升区域发展平衡,并整合更多企业资源投入台湾表演艺术发展,接轨国际。

依《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国表艺董监事任期4年,第三届董监事任期将自2022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李永得表示,特别感谢任满两届的董事长朱宗庆,以及董监事的付出与奉献,尤其近两年面对疫情的冲击,国表艺迅速因应,推出各项方案维持表演艺术界的动能,协助表演团队度过困境。期盼第三届董监事在既有营运基础上,新任与续任董监事能够经验传承,以各自领域的专业经验,为国表艺带来更多区域的声音及视野,提升区域发展的平衡。

李永得进一步表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第三届董事长高志尚,本身具有国际视野的音乐素养,过去不仅在企业经营方面追求卓越创新,打造出品牌形象鲜明的义美食品,平时亦善尽社会责任,长期关心台湾艺文展演;同时,高志尚先生过去四年担任董事,非常熟悉国表艺的运作,相信在高志尚董事长的带领之下,国表艺能够整合更多企业资源,投入台湾表演艺术发展,创造台湾艺文的新里程碑。

第三届其他14位董事,包括那高‧卜沌(策展人及艺术家)、郑荣兴(国立台湾戏曲学院歌仔戏学系教授)、林淑真(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音乐学系退休教授)、蔡长海(中国医药大学及亚洲大学董事长)、苏昭英(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前执行长)、陈沁红(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音乐系教授)、于国华(国立台北艺术大学艺术行政与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长)、林丽娟(义守大学资深副校长及讲座教授)、陈建甫(财团法人陈启川先生文教基金会执行长)、郭玲玲(财团法人奇美博物馆基金会董事长)、沈国荣(和大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清华(教育部政务次长)、曾厚仁(外交部政务次长)、萧宗煌(文化部政务次长)。

第三届监事5位,包括陈玲玉(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张敏玉(张敏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杨其文(国立台北艺术大学戏剧学院退休教授)、陈以亨(国立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刘明津(文化部主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