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六条”落地 相关政策举措一体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

9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或“并购六条”),针对当前并购重组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举措,既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又兼顾市场的稳定性。相关政策措施一体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

北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并购六条”相关政策措施一体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例如,此前,“科创板八条”明确科创板公司可以收购优质未盈利企业,此次《意见》将这一政策举措扩大至所有板块,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基础上,北交所上市公司也可以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高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这样灵活、有效的制度安排,对于提升并购重组质效,促进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北交所上市公司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一样,都要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重组办法》)的规定,因此,此次证监会配套修订《重组办法》,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项目也适用修订后的新规,例如《重组办法》提高了对估值定价、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的包容度,缩短私募投资基金的锁定期等均一体适用于北交所上市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这对于后续北交所上市公司与沪深上市公司开展跨市场的并购重组交易提供了政策空间,有利于实现沪深北上市公司之间良性互动,促进兼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记者注意到,随着北交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需求不断显现,当前市场整体上呈现出“小步快走”的特点,同时制度包容度较高,与中小企业的特点相契合。尽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项目数量较少,但企业实施的现金类购买资产行为并不算少,截至2024年8月底,北交所企业累计披露了109单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告,交易金额平均为5713.63万元,其中有两单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交所相关人士指出,从已完成的上市公司收购项目看,尽管收购的总体数量不多,但是完成收购所采用的方式却较为多样化,既有直接收购,也有间接收购;既有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式构成的收购,也有控股股东分立等不太常见的操作。从现有案例实施效果看,并购重组对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助力企业拓宽盈利渠道、实现优势互补、获取关键资源、开拓新市场和新产品等方面取得了切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