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被租客「道教神曲」音量吵以牙还牙反制 结果惨了

高雄市凤山区一名李姓女屋主不满张姓女租客常常在店面播放道教神曲,吵到自己睡觉,便在2楼或楼梯间用收音机播放电台音乐还击,没想到吵到邻居,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1000元。李女不服、向法院声明异议,高雄地院认为李女不理性解决问题,驳回异议、不得抗告。(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高雄市凤山区一名李姓女屋主不满张姓女租客常常在店面播放道教神曲,吵到自己睡觉,便在2楼或楼梯间用收音机播放电台音乐还击,没想到吵到邻居,遭警方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1000元。李女不服、向法院声明异议,高雄地院认为李女不理性解决问题,驳回异议、不得抗告。

李女把五甲透天厝的1楼租给张女开果汁店,张女疑似有听宗教音乐的习惯,长期播放「道教神曲」,李女在楼上屡屡被吵到睡不着,劝张女开小声一点也无效,气得她深夜时分故意在楼梯间摆放收音机、大放电台音乐,要让张女感受一下被吵的感觉,没想到张女毫不在意,左右邻居却被吵到不行,只好报警处理。

警方后来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李女1000元,李女不爽,认为制造噪音的张女反而没事,向法院声明异议。

李女辩称,自己播放的音乐音量适中,并非妨害公众安宁,而且张女也有制造噪音的情事,应该一并处罚。她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不应该被罚款,要求撤销处分。

张女则用手机录影搜证,证明李女深夜或半夜时故意播放电台音乐扰民,2名邻居也出面指控李女长期干扰他们宁静。

法官认为,李女的行为已达不堪忍受的程度,影响周遭邻居的生活安宁,有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情事。纵使张女制造噪音,李女也应该循和平理性合法的途径解决,而非以牙还牙,以噪音对抗噪音,这样只会恶化纠纷,最后驳回李女异议,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