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邻居狗随地便溺! 她「搜集狗屎」泼回去结果脸绿了

法官审酌,陈黄女士应以和平理性方式通知告诉人,而非迳自泼洒粪便,依公然侮辱、毁损罪等处拘役40天。(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彰化县田中镇一名陈黄女士,因不满邻居家狗大便在自家门口,愤而将狗大便搜集起来,并泼洒回邻居家,造成邻居家门口鞋子、雨伞等物品遭受破坏,邻居愤而提告,近日彰化地院判决出炉,法官审酌,陈黄女士应以和平理性方式通知告诉人,而非迳自泼洒粪便,依公然侮辱、毁损罪等处拘役40天。

根据判决书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5日凌晨4点多,69岁的陈黄女士以杓子装粪便,朝着谢姓邻居家骑楼泼洒粪便,造成谢姓邻居家摆在骑楼前的鞋子、雨伞等物体遭受破坏,因遭粪便污染难以清除恶臭,破坏美观而不堪使用。

当天清晨6点多谢姓邻居醒来发现自家遭泼粪愤而报警,调阅监视器发现是陈黄女士所为,陈黄遭警方逮捕,讯后依毁弃损坏罪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不过陈黄女士供称,邻居的狗在她家门口大便,她只是将大便收集倒回去邻居家而已,不认为有公然侮辱或其他恶意。

根据了解,这名有在修行的陈黄女士已经不是第一次与邻居发生纠纷,过去时常闹上警局,附近邻居当相当惧怕,陈黄女是始终认为邻居遛狗感觉狗会咬她,还说邻居的狗会到她家大便,尽管邻居否认,但陈黄女士仍认定就是邻居狗所致,因此才会愤而泼洒粪便。

法官审酌,认陈黄女士是智识成熟的成年人,自称出家修行人却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与告诉人间的纠纷,致告诉人受有损害,考量其否认犯行,并无和解、赔偿意愿,依公然侮辱罪、毁损罪等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