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政见被删86个字 南市立委候选人选委会抗议

司法改革党台南四选区立委候选人刘清田不满选举公报上的政见被删除86个字,以及同选区另名候选人选举公报上的学历涉嫌欺骗选民,8日上午偕同该党他县市多位立委候选人前往台南市选委会抗议。(洪荣志摄)

司法改革党台南四选区立委候选人刘清田不满选举公报上的政见被删除86个字,以及同选区另名候选人选举公报上的学历涉嫌欺骗选民,8日上午偕同该党他县市多位立委候选人前往台南市选委会抗议。(洪荣志摄)

司法改革党台南四选区立委候选人刘清田不满选举公报上的政见被删除86个字,以及同选区另名候选人选举公报上的学历涉嫌欺骗选民,8日上午偕同该党他县市多位立委候选人前往台南市选委会抗议。选委会则回应指出,刘清田的政见内容涉刑法妨害名誉罪,所提佐证无法使人确信真实程度,至于所提某候选人学历疑义,该会均依选罢法相关规定办理。

据了解,去年12月6日台南市选委会行文刘清田,指刘于去年11月21日登记参选立委时,提供的政见内容,经该会同年12月5日委员会议决议,请刘就蔡某某诈骗学位、2名检察官偷删6处开庭笔录、10名恶官等内容,提供真实证据资料后,刘清田同年12月8日第二次提交给政见给市选委会,并附上相关证据。

由于刘清田认为,他第二次提供的政见内容被删了86个字,今天上午在该党秘书长暨高雄市前镇小港区立委候选人李政宪、高雄市凤山区立委候选人王和平统一等人的陪同下,前往市选委会抗议。

市选委会受理刘清田等人的抗议后回应说,刘清田的政见稿内容,经该会委员会议决议,因违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5条第3款规定,触犯《刑法》妨害名誉罪章之罪,该会通知刘应提出相关佐证,但他所提资料尚难符合足以使人确信其真实的程度,爰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7条第6项的规定,不予刊登选举公报。

另外,刘清田提及某候选人学历疑义一事,该会系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7条规定办理,至于辨识学历真伪并非该会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