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政见被删13字 中市选委会:内容涉诽谤

林佳龙阵营痛批对手使出选举「奥步」。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民进党中市候选人林佳龙阵营21日召开「公报政见也要改!没步了?」记者会,质疑林佳龙政见中「现任市长施政满意度年年垫底」等13个字遭到删除,是对手的选举「奥步」,要求选委会立即更正。对此,台中市选委会主委蔡炳坤表示,这13个字不是政见,且有触法之虞依法不予刊登。

蔡炳坤召开记者会澄清,选委会尊重所有候选人的政见,但林佳龙提出的这13个字不是政见,还涉及诽谤,有违《选罢法》55条之候选人竞选言论不得触及刑事法律规定;另据选罢法53条,这些字句影响选举人意愿,经过委员讨论后,依罢法第47条规定,要求候选人限期更正,但林佳龙未在期限前提出修改,选委会决议「不予刊登」。

针对林阵营质疑选委会违反监察小组表决结果,蔡炳坤则表示,候选人政见在监察小组审查后,还要经过选委会讨论决议,并非外传的「二次审查」;在委员会讨论过后,认为有触法之虞,决议要求林佳龙阵营修改政见,过程未有瑕疵

▼林佳龙在选举公报中的政见内容,有13字未被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