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选战激烈 雷倩控绿选将「诽谤」

记者周佩虹新北市报导

1月14日大选,不只总统选情激烈,各地立委战况也是捉对厮杀,民进党新北市第九选区立委候选人许又铭,日前在永和地区散发同区无党籍候选人雷倩负面文宣,雷倩1月2日到板桥地检署按铃控告许又铭,强调自己争的是正派干净的选举,并呼吁民进党主席英文应言行一致,约束党提名候选人,不要负面选举。

雷倩于1月2日上午10时30分赴板桥地检署正式按铃提告,与雷倩跨区联盟的中和选区候选人邱珮琳情义相挺,现身为雷倩助阵,她们的竞选团队制作反对贿选、反对黑函、反对奥步的牌子表明立场,雷倩并发表声明指出,「参与政治,不等于人格可以随便被践踏;否则,正派的人都不敢出来为人民服务。选举,不应该是法律道德的假期;否则,台湾民主就会不断沈沦!」雷倩并表示:「对手阵营称我们是大惊小怪,但我们争的是:台湾正派干净选举的未来!」

至于对手扬言反告,雷倩则表示,民进党蔡英文主席此刻也正在呼吁不要负面选举,请蔡主席看看许又铭的污蔑攻击性文宣,是不是负面选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希望民进党是不是也应该检讨。

雷倩竞选总部声明表示,此次许又铭的黑函攻击中除文字外,又在变造的雷倩图片上加上了「国、亲、新」三党的党旗影响选举意图明显。其实,雷倩从未加入亲民党。在大选区时代,两次参选(2001、2004)都在北县第三选区(包含中和、永和、新店汐止瑞芳等地),对乡亲的服务有国会纪录、及办公室日志可证,欢迎查阅。

雷倩并对这份广告传单中,有关变造照片、侵犯雷倩肖像权,用不实文字、加重诽谤,以及做不实指控、意图使人不当选等部分,以违反刑法310条、选罢法104条告发,并将依民法18条、184条以及195条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