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许违纪参选 民进党中评会开铡刘櫂豪、苏孟淳等7人

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赖瑞隆。(赖瑞隆办公室提供)

民进党今举行中评会,讨论2024年立法委员选举违纪参选及退党参选案,最终决议开除新北市洪懿馥、新北市郑添泉、桃园市王思玟、台南侯陆太、南投县陈癸佑、屏东县苏孟淳及台东县刘櫂豪等7位违纪党员党籍,以维护政党纪律。

中评会主委赖瑞隆表示,依据民进党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12条规定,「本党党员未经提名违纪参选者,应予除名处分」,就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具党员身分违纪参选者,中评委会中一致决议,郑添泉、侯陆太等2人违纪参选,予以开除党籍之除名处分。

除违纪参选除名处分外,中评会也决议,对未获提名退党参选者,依据民进党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第9条第3项规定,「凡党员未获提名者,即使申请退党而迳行参选,将来如再申请入党,依照除名处分再申请入党者之程序处理,始得办理提名登记。」视同违纪参选除名处分,本次中评会亦认定洪懿馥、王思玟、陈癸佑、苏孟淳、刘櫂豪等5人有退党参选事实,依规办理开除党籍。

赖瑞隆说,中评会再次提醒,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容许,2024大选是台湾未来发展关键一役,所有人必须以台湾整体利益为重,民进党员更应遵守党章党纲纪律,总统立委选举团结一致来争取人民支持,共同守护台湾的自由民主与和平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