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参选国民党开铡 花莲8人列首波惩处名单

国民党决议将花莲8名违纪参选者开除、撤乡党籍处分。(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中央今天召开中常会,讨论党员违纪参选案,其中花莲有市长魏嘉贤等8人因违纪参选,遭党中央祭出开除和撤销党籍处分,依照党规,中常会通过后便立即生效。县党部表示,首波主要针对县议员、乡镇市长及重要党职人员作出惩处,还会有第二波处分案。

依据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第11条,党员经开除党籍,6年之内不得请求恢复党籍,经撤销党籍,3年之内不得请求恢复党籍。

国民党中常会今天通过22件党纪处分案,花莲有8人列遭开除和撤销党籍处分,遭开除党籍处分的有,登记参选凤林镇长的林建平、参选吉安乡东昌村长的吉安乡党部前主委邱永双。

撤销党籍处分的是,参选第一选区县议员的魏嘉贤,参选第三选区县议员的沈君茹,参选第四选区县议员的黄铃兰,参选第六选区县议员的蔡依静,参选第八选区县议员的田韵馨以及登记参选万荣乡长的庄廷模。

其中,邱永双是现任党代表,又曾任花莲县议会党团书记长、吉安乡党部主委等重要党职,加上4年前违纪替参选吉安乡长的邱展谦辅选,与其他7人同被列入第一波惩处,且遭到开除党籍的重惩。

国民党花莲县党部主委张逸华表示,第二波会将列入违纪参选乡镇市民代表、村里长,或是有违纪辅选情节重大者,相关名单还在汇整,依程序必须先召开县党部考纪会,送县党部委员会通过接着才提报党中央,至于相关期程须配合中央考纪会的时间。

遭党纪处分,现任凤林镇代表会主席林建平指无法认同国民党非公平公正的做法,决定以无党籍参选。花莲市长魏嘉贤登记参选议员时则指出,违纪参选将面临党纪处分,心情势必受影响,但服务的心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