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开单!宜兰保全买油纵火烧派出所 拒捕撞警车…下场惨了

▲宜兰男子到加油站买汽油,跑到派出所纵火。(图/资料照,下同)

记者黄资真/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49岁郭姓保全因不满被开单,买汽油要纵火烧万华分局,后因故作罢,改到罗东警分局成功派出所纵火,更开车冲撞缉捕的警员,造成2人受伤。日前判决出炉,宜兰地院依预备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罪、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未遂罪、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合并处4年有期徒刑。

判决指出,今年5月28日郭男因未系安全带被万华分局开单,隔天凌晨2时28分便前往加油站购买7元汽油,打算至万华分局放火报复,后因故作罢返回宜兰。

之后郭男又因买便当被罗东分局成功派出所开红单,便于6月2日凌晨2时20分驾车至派出所,先在附近巷子徘回勘查后,走到派出所后方,将汽油倒在布上浸染后,使用打火机点燃,连同宝特瓶一并丢掷在相连于派出所建筑物后方车棚后,随即驾车逃逸。

引燃机车坐垫后,火势迅速延烧,造成车棚上方铁皮、派出所墙面、采光罩、配电箱、监视器流窜,并致使车棚上方铁皮受烧泛白及受损、派出所墙面剥落及熏黑、采光罩变色、配电箱及监视器泛黑,另有6辆机车、电线、店家冷气机被烧毁,所幸及时扑灭火势,未酿成人员伤亡。

同日凌晨4时30分,郭男见警方拦检,竟开车冲撞警车,随后罗东分局2名警员立即击破车辆车窗欲逮捕郭男,过程中他依旧极力不配合,造成2警手臂皆受有擦挫伤。

法官审酌郭男曾有侵占、妨害公务、窃盗等前科,素行非佳,仅因不满遭警举发开单,竟放火报复,恶性非轻,依预备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罪处7月,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未遂罪处3年8月,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7月,合并处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