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路旁货车连2天火烧车 男坦承「无聊才纵火」下场惨
▲桃园市黄姓男子去年9月间深夜在龟山区连续2天纵火焚烧停放路旁小货车,警方调阅监视器查获黄男到案,黄坦承无聊纵火。(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龟山区文化一路附近停车场去年9月间连续发生路旁停放车辆被纵火案,让消防人员疲于奔命,警方根据监视器查出黄姓男子涉有重嫌,黄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辩称无聊才纵火;检方查出,黄男曾有公共危险前科,5年内再犯属于累犯,侦结依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嫌将黄男起诉,并向地院声请加重其刑。
▲桃园市黄姓男子去年9月间深夜在龟山区连续2天纵火焚烧停放路旁小货车。(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检警调查,37岁的黄姓男子曾于2016年间犯下公共危险罪嫌,当时被桃园地院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经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后,去年9月16日凌晨2时许在龟山区文化一路A7捷运站旁,以宝特瓶盛装汽油焚烧卫生纸,再纵火焚烧路旁小货车,导致小货车被烧毁;隔日深夜11时许,黄男在文化一路与文桃路口处,再以打火机焚烧停放路旁小货车帆布,小货车陷于一片火海,消防人员赶抵后虽扑灭火势,但小货车已遭焚毁。
受害2名车主向警方报案提告,消防局鉴识人员鉴识起火货车,确认有纵火迹象,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出黄男涉有重嫌,黄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辩称因无聊才纵火焚烧货车,检方根据警方提供监视器翻拍画面与2名车主笔录指证,依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嫌将黄男提起公诉,因属累犯并向地院声请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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