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抓伤 莽男抓朋友的猫摔墙致死还折返偷8000元

25岁王姓男子去年5月被朋友的猫抓伤,他竟气到把猫抓起来往墙壁摔3次,导致猫咪死亡,遭桃园地院判处拘役50天、罚金2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25岁王姓男子去年5月被朋友的猫抓伤,他竟气到把猫抓起来往墙壁摔3次,导致猫咪死亡。王男被朋友赶出去后,他竟返回朋友住处,偷取朋友钱包内的8000元。桃园地院依违反动保法处拘役50日、罚金20万元。

检方调查,王姓男子去年5月3日到朋友家作客,他与猫咪玩耍时,被朋友的猫抓伤,竟徒手抓起该猫后,将摔往墙壁3次,最后猫咪伤重死亡。朋友发现此事,与王男大吵一架,并把王男赶出去。

王男事后越想越气,认为自己是被猫咪抓伤在先,怎么还会被赶走,认为朋友此举不对。因此趁着朋友不在时,偷偷潜入朋友家中,偷走朋友放在包包的8000元离去。朋友回家时,发现8000元不见,调阅监视器后,发现竟是王男所为,加上猫咪被其摔死,更是气上加气,因此向警方报案,决定要告王男到底。

王男侦讯时,坦承摔猫、偷钱,但称不知道这样会导致猫死掉,只是想要报复被猫抓伤而已。检方依违反动保法、窃盗罪嫌声请简易判决。

法院认为,王男不知尊重动物生命权,仅因遭猫只抓伤一时气愤,就摔伤猫只,终致猫只死亡,王男、所为应予非难。另他又不循正当途径获取所需,反企图不劳而获,恣意窃取他人财物,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之观念,所为并不可取,不过他在侦讯时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依违反动保法处拘役50日、罚金20万元,窃盗罪则是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易服劳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