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助阵女友「害无家可归」 莽男抓狂乱拳暴打杀了他

曹男不爽杨男前来助阵女友害他无家可归, 竟抓狂乱拳暴打害对方伤重不治。(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曹男与女友芮芮(化名)同居,110年12月某日因搬家问题爆发冲突,曹男殴打芮芮导致左眼眶肿胀瘀青、右后岛肿胀、嘴唇撕裂伤等,还摔坏芮芮手机。不料,后来芮芮与房东将租约改为芮芮承租,引发曹男不满爆发口角,芮芮找来薛姓、杨姓友人请曹男离开。

曹男对此心生不满,隔天凌晨1时许再度前往租屋处,竟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架在薛男颈部,芮芮吓得只好赶紧报警,警员到场处理时,芮芮的杨姓友人要到场苦劝,警方最后顺利将曹男带离芮芮住处。

曹男不满无家、心有未甘,凌晨5时许,再度返会芮芮住处敲门想要进到屋内,杨男在无防备下打开房门,曹男一看到人就挥拳击一阵狂殴打,导致杨男头部、胸部全身多处受伤、严重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等,经送医抢救最后仍因脑损伤及脑干出血不治。

判决书指出,曹男矢口否认有何伤害、毁损、恐吓危害安全、伤害致人于死等犯行,他辩称:我没有打芮芮,也没有把她手机萤幕摔坏,拿刀是要保护自己,没有恐吓的意思,当时我被2个男的及芮芮压在地上,根本没办法打杨男。

法官审理,曹男与杨男互不相识,仅因其与芮芮间感情纠纷,就徒手殴打素未谋面之杨男头部、胸部及身体,致最终因头部钝伤、脸部损伤、胸部挫伤及严重创伤型硬脑膜下出血等伤害而死亡。

曹男于检警侦查及审判中均否认有何伤害致死犯行,其无端攻击对家暴受害者给予援手之人伤害致死,犯后一再否认犯罪,甚至以罹患精神疾病卸责,事发迄今,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犯后毫无悔意。

法官审酌,曹男与芮芮在争执时就会暴力相向,甚至对于素昧平生、彼此无仇隙纠纷、仅是基于友情前来协助戴芮芮的杨男拳头相向,导致伤重不治死亡,造成杨男家属无可弥补的伤痛,行为实不可取。

曹男犯后一再狡辩辩、毫无悔意,迄今未赔偿杨男家属损害,兼衡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危害,警询时自陈没有工作、教育程度为高中毕业、家庭经济状况贫寒等一切情状,高等法院法官日前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处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诉。毁损他人物品罪及恐吓危害安全罪部分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