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碎尸地点成凶宅!台港等级曝光:「3情况」别入住

台、港两地的凶宅定义略有不同。(示意图/shutterstock)

香港名媛蔡天凤遭到碎尸烹煲,事发地点大埔龙尾村村屋,现已遭外界视为凶宅,据港媒《香港01》报导,当地房地产经纪表示,要处理该房屋,拆掉重建都未必可行。另粉专《卖厝阿明知识+》跟香港《千居网》也整理出台、港两地的凶宅定义,供民众参考。

卖厝阿明指出,尽管内政部公告的「不动产委托销售契约书范本」附件「不动产标的现况说明书」第11项载有「本建筑改良物(专有部分)于卖方产权是否曾发生凶杀或自杀致死之情事」,但对内容规范不是十分细致。

至于凶宅是不是鬼屋,卖厝阿明也查到网友制作的「凶宅等级」表,像其中最轻微的「微凶宅」应该就不算鬼屋,定义是意外、跌倒失足死亡、但再往上列的如室内饿死、恶意遗弃导致失去生命迹象等「次凶宅」、求死行为坚决如上吊、烧炭等「中凶宅」、以及发生过凶杀、枪杀案、社会案件的「中上凶宅」,就相当骇人了。

不过卖厝阿明也强调,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凶宅」这种专有名词,也没有法律要件,但依据上述内政部函示及过去法院判决案例,较具体的定义为「凶杀而死亡(他人加工致死)、「自杀而死亡(自行加工致死)」以及在专有部分有求死行为致死(如跳楼),基本上,非自然死亡的状况都算凶宅。

另香港《千居网》则指出,无论谋杀、自杀、他杀,都会被视作凶宅处理,另还有一点与台湾不一样,就是自然死亡的死者超过一个月、已经腐烂才被发现,也被视为凶宅。该网站指出,如果不想在香港买到凶宅,最好先做好向地产代理查证、查凶宅网、向银行查询估价、或土地注册住查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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