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三大措施支持房地产;专家:减税大招或到来,大户型减免效应会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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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泽红

10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指出,关于财政政策如何进一步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下一步规划,主要包含三方面的考量: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主要是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房,现在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更多支持通过消化存量房方式来筹集。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部表示,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项政策协同发力。政策执行中,将持续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加强新老政策的衔接,打好组合拳,坚定不移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次明确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在扩容。从历史改革来说,专项债一般不“涉房”,过去仅有的领域主要在棚改和土地储备方面,很少介入到房地产一些比较细的领域。

“按照此次财政部对于存量土地和房屋的工作规划,思路非常清晰,已建好但未销售的房屋,后续动用专项债来收购,充当保障房房源。对完全未开发土地,则通过专项债来进行收储,纳入到明年的土地储备项目中。对在建且已销售的房屋,一般会通过住建部融资协调机制的模式,将此类房屋加快建好和保交房。”

严跃进认为,此次提及税收工具支持房地产止跌回稳,虽然没有明确提及税收工具的方向,但基本上可以判断,在此前央行一系列重磅政策下,房地产减税大招或将到来。换句话说,在今年10月份要密切关注税务部门的政策动向。

“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地住房部门已经做好了,即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取消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增值税和个税产生了减负效应。我们的测算发现,对于一些购房时间不长,或房屋属于大户型的房子,其增值税减免的效应会非常明显。同时对于个人出售房屋,其个税的压力会进一步减少。另外目前市场上关注较多的就是契税,也不排除后续契税等方面会有持续优化和调整的可能。” 严跃进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