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陆猪瘟疫情蔓延,海关加强边境查缉

财政部关务署表示,自本(107)年8月1日至11月11日海关拦检入境旅客携带未经检疫猪肉及含有猪肉制品1,818件,重量达4,515公斤,其中小三通旅客违规携带238件、389公斤。违规品项包括腊肉、火腿、香肠、腊肠、热狗、福州丸、燕肉(皮)、猪脚筋、猪肉松及猪肉丝等,均移由防检局检测并裁罚。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家畜卫生试验所自本年8月27日至11月11日已检验肉制品343件,分别于10月31日及11月13日自中国大陆的香肠验出非洲猪瘟病毒基因,显示旅客自中国大陆携带猪肉产品回国,将大幅提高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国之风险。

关务署表示,自本年8月初接获防检局通报中国大陆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即通令所属各关加强查缉;防检局自9月1日起针对旅客违规携带中国大陆猪肉产品,已依法裁罚最高额罚锾新台币(下同)1万5千元,仍有旅客心存侥幸违法携带,该局已着手研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45条之1,提高罚款额度最高至30万元,修正草案业经行政院于11月12日函送立法院审议,未来修法通过后,违规旅客将被处罚比现在高20倍的罚款。

由于中国大陆非洲猪瘟持续蔓延,疫情愈来愈严峻,为防范疫病入侵,共同维护我国农畜产业生产安全,海关呼吁民众切勿自中国大陆等非洲猪瘟疫区国家或地区携带肉品入境,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