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女友国中同学会 酒醉遭戏弄怒殴骚扰男惨了

吴姓男同学竟对傅男调侃戏弄,双方因此发生冲突斗殴事件。(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傅姓男子陪同李姓女友,前往大安区一间酒吧「The Door」参加女友同学会,傅男因不胜酒力在店外趴卧休息,李女的同学在聚会结束后步出店外,吴姓男同学竟对傅男调侃戏弄,双方因此发生冲突斗殴事件,事后双方互告伤害,台北地院判决,傅姓男子因酒醉斗殴致人受伤,被依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吴姓男子则被判无罪。可上诉。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19日凌晨1时左右,李女与几位国中同学在台北市大安区的「The Door」酒吧聚会饮酒。傅男陪同李女到场,因酒力不支,在酒吧外的高脚椅上趴睡休息。期间,吴男走出酒吧,见傅男在外休息,便以手搭肩、摇晃身体等方式戏弄傅男。尽管吴男的行为被指涉及性骚扰,但检察官已作出不起诉处分。

傅男因不满吴男的行为,从椅子上起身,挥拳攻击吴男,但被李女拉开。然而,傅男并未因此罢休,再度冲向吴男,挥拳并推撞其身体。最终,吴男脸部、口腔及颈部受伤,脸部红肿。此时,李女和在场其他人合力将傅男制止,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案件随后经吴男报警,由台北市大安分局立案调查,并移交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傅男于警讯中起初否认犯行,但在监视器录影画面佐证下,最终坦承犯行。法院依据监视器画面及相关证据,认定傅男的行为已构成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可易科罚金。

至于吴男被控同时殴打傅男致其受伤,法院经调查后,认定无足够证据证明其有伤害他人之行为,因此宣判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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