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拿鋼筋打賴香伶 工運人士再賞北市府主任巴掌判拘役10日

曾闯入台北市府持钢筋攻击柯市府劳动局长、现任立委赖香伶的工运人士李明彦,前年又在台北市政府殴打消费者服务中心徐姓主任,一审依伤害罪判李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李上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曾闯入台北市府持钢筋攻击柯市府劳动局长、现任立委赖香伶的工运人士李明彦,前年到台北市政府陈情,殴打消费者服务中心徐姓主任成伤,台北地院依伤害罪判李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李上诉。

2021年5月21日16时许,李在台北市政府1楼大厅民众服务处,因不满先前申诉案件未受妥适处理,大声喧哗,徐认为李的行为影响办公环境,出面制止,李即以右手朝徐的头部挥拳,徐提告。

检方侦办认为,李明彦曾对赖香伶施暴被判拘役58日,还曾到赖香伶的脸书留言要杀前台北市长柯文哲被判刑2月确定,起诉徐,建议是否从重量刑。

北院审理,李明彦时否认伤害,称虽然有用右手打徐左脸一巴掌,但徐应没有受伤,只是感受不好;李的辩护人称,李主观上是基于义愤,客观上徐也未必造成实际伤害的结果。北院勘验员警的密录器,显示李一边出手一边口出「我打你」,故意攻击徐,主观上具伤害故意。

一审认为李不思以正确合法方式处理争执,挥拳攻击徐,考量他否认犯罪、现从事粗工工作,依法判刑。

李上诉,高院认为李并不争执用右手朝徐辉打1次,但否认有伤害罪刑,二审审理时称他在现场遭到人身侵害,才反抗打徐一巴掌,是「抗暴行为」。高院认为李的上诉理由不可采,应予驳回。本件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