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545起!车尾,亮起来!
这个冬天
相信100%的货运车辆驾驶人
都在忙着干一件事
那就是
让自己的爱车“亮”起来!
为全面规范货运车辆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冬季以来,针对冰雪雨雾天气频发、能见度低等风险隐患,乐山全市公安交警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全市持续开展货车“亮尾”专项整治行动。
12月以来,全市共查处
货车不“亮尾”违法行为 545起
货车违停109起
典型曝光: 货车故意污损号牌,查处!
2023年12月20日14时28分许,严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0挂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乐山市市中区大渡河大桥高新区桥头处时,因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安谷中队查获。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严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督促驾驶人立即现场整改,直至“车尾”亮起来后放行。
“亮尾”整治多措并举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采取路口定点盘查和道路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车身反光标志缺失或破损、不按规定在车辆后部和侧面粘贴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放大号不清楚、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尾灯及刹车灯不亮、违法违规停放,特别是夜间在国省干道、快速通道等主干道路违法违规停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督促驾驶人立即现场整改,做到醒目清洁,确保“车尾”亮起来后,方可上路行驶,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车辆尾部放大号不清楚
整治车身反光标志缺失或破损
整治机动车号牌污损
整治不按规定在车辆后部和侧面粘贴反光标识
整治违法违规停放
宣传警示
行动中,民警还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普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标准和要求,提醒群众主动检查车辆反光标识和尾灯情况,及时整改反光标识不合格、尾灯不全不亮等问题。同时,督促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黑尾”行车隐患重重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亮尾行动”
让车尾“亮”起来,让安全“看”得见
让平安一路行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呼吁
广大驾驶员认真落实“亮尾”要求
不遮挡、不污损、不模糊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行车,平安回家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苟宣平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