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创抵减 净零设备严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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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创10之1修法重点

行悉政院秘书长龚明鑫日前跨部会协调财经二部,《产业创新条例》10-1投资抵减优税政策再展延五年至2029年、投资抵减上限放宽至18亿元,财经两部已达成共识,惟增列AI及净零减碳设备项目采取较严苛的高标准条件,例马达需符合IE4最高效率等级标准,有能耗标示规定的节能设备则需达「一级」能耗标准才准适用,更换省电灯泡等日常无法给予奖励。

至于企业导入AI,购买软体或硬体都可申请投资抵减优惠,衡量的标准将依硬体的算力及处理资料的量能,作为给予租税优惠与否的标准。经济部近期内将会正式对外预告,本会期送立法院审议。

财经两部沟通《产创条例》10之1修法内容,已至尾声。知情人士说,支出抵减18亿元额度含盖范围,除原来的智慧机械、5G、资安等三项,这次新增AI及净零低碳设备等二项,合计五项。但在政院协调时提及,净零低碳设备太广泛,必须有一定的节能标准,才能给予投资抵减奖励,不是任何「节能」名目的都可申请租税优惠。

这位人士举例,如马达就采用最新最高效率等级的IE4才能适用;其他设备有能耗标准规定的必须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例如冰水主机需采购一级能效标准,有的设备则依符合「国家标准」来规范,适用的标准会相当明确。

这位人士说,若因租税诱采购最省电的低碳设备,较一般型可大约节省40~50%的电力,对国家及厂商都好。但不是所有节能都能给奖励,换省电灯泡这是日常就可采购,不可适用,净零低碳设备的规格都是较高且已可商业化的设备。

这次《产创条例》10之1修法适用的抵减率不变,方式二择一,支出金额5%限度内,抵减当年度应纳营所税额;或支出金额3%限度内,自当年度起分三年抵减各年度应纳营所税额。现行投资抵减10-1规定,税损一年约60亿元,修法后因上限放宽、项目扩大至五项,预估税损还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