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iRent个资外泄40万笔 公路总局开罚20万元

公路总局表示,经本局于2月4日派员至iRent公司进行稽查,确认该公司未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与「汽车运输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及处理办法」采行适当之安全措施致个人资料泄漏,又未订定完整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且因该公司届期仍未改正,发生外泄风险之个资笔数达40万笔,情节重大,已明确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7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爰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8条第4款规定处最高罚锾新台币20万元。

公路总局已要求业者落实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并于2月28日前提送完整改正佐证资料,倘后续查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情事,将按次处以罚锾。本局将持续督促汽车运输业者落实用户个资维护及企业社会责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